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终审工作。
2018年1月1日起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助理)。之前已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视同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除外)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组织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负责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27日、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