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7〕30 号)要求,2017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采取考后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为做好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审查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一)2017年度省内首次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所有应试科目成绩预合格的考生。
(二)2015年度在外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2017年度转入浙江参加考试,且所有应试科目成绩预合格的考生(省内2015年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7年度所有应试科目成绩全部合格有效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审查,可直接领证)。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参加考后资格审查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经本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报名时从网上下载打印的表格);
(二)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附件);
(四)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2门的人员还需提供2002 年9 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地点与时间
(一)资格审查地点:杭州华辰银座酒店(杭州市江干区新塘路342号),地铁4号线新塘站C出口,公交车“新塘路严家弄口站”,联系电话:0571-86478688总机转。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资格审查地点参加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二)为方便考生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审查地点进行审查。
(三)若学历证书遗失的,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link.233.com/12515/)查询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71-87228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