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一、按照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将产生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4大类。
人的因素
物的因素
环境因素
管理因素
二、按照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癌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实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上,井下透水淹溺。
灼烫: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火灾:只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属于消防部门统计的火灾事故。
高处坠落: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坍塌: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包括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成的坍塌,称为片帮;顶板塌落称为冒顶。两者同时发生称为冒顶片帮。
透水:指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以外水源带来的伤亡事故。
爆破伤害: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火药爆炸: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锅炉爆炸:指锅炉发生的物理性爆炸事故。
容器爆炸: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
其他爆炸:凡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均列为其他爆炸。
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其他伤害均称为其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