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监总局发布《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查看全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新出台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政策,本专题为你详细解读。
2018年安全工程师课程火热招生中,如因政策变化导致的学员报名不上,网校承诺届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该退款就退款,该换课就换课,一切都以学员的需求为处理结果。了解详情>>
看点2:增设专业类别
- 原来考试为四个科目。现最新政策中提到以下内容:
- 原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 01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 02如需另行增设专业类别,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