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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注安发生哪些变化?
自200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14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2017年11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分级分类、考试、注册、配备使用、职称对接、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新规定。《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主要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按照新的法规制度要求进行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化队伍建设,有利于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新旧制度间如何衔接
中专学历考生如何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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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在有效期内可继续报考
(1)2018年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中专学历的考生,若有合格科目,2019年可继续参加考试。(2018年未有合格科目的考生,按照最新的规定执行,不给予考试。2018年没有参加考试的(中专学历),2019年不给予考试。)
(2)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四年滚动),2019年,2020年,2021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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