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那么关于安全工程师注册知识你了解多少?
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③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
请申请人先在注册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17436)上填报注册申请,网上申请提交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按上述要求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
注册机构联系方式(http://link.233.com/17436/Contact.aspx)
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
4.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注册证;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注册证,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且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3.在申请注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限为3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定期将核准初始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