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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应提交材料及要求

来源:233网校 2017-11-02 10:09:00

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全工程师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自2017年10月31日起恢复!那么关于安全工程师注册知识你了解多少?

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当在变更工作单位后2个月内向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注册。

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应提交材料及要求:

①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仅申请聘用单位更名的,免除提供第②项,但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

请申请人先在注册管理系统(http://link.233.com/17436)上填报注册申请,网上申请提交后,由本人或聘用单位按上述要求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级、部门注册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认可的中央企业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 

注册机构联系方式(http://link.233.com/17436/Contact.aspx) 

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变更注册,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具备资格的申请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2.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聘用单位意见书和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变更审核工作,并提出变更审核意见报国家注册管理机构; 

4.国家注册管理机构自收到变更审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审查合格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变更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注册安全工程师办理变更注册后1年内再次申请变更的,不予办理。 

国家注册管理机构每年将准予变更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附件下载: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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