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银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
1、免考条件1
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非金融专业(如会计师等)不在此免考范围内;
2013年12月31日之后评聘的不在此免考范围内;
2、免考条件2
通过人力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考试,获得初级及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申请人需下载免考申请表,按照申请表的要求真实填写,与证书的专业类别页一同上传。
3、免考条件3
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或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公共基础》合格成绩,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是否符合,无需上传证明材料,2014年(含)之后获得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免考条件3范围内。
本人已经了解相关免考条件的要求,愿意接受考试主办方对免考资格的审核。本人承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不符实,愿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