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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行从业考试试题第16章《法律法规》考点考题

来源:233网校 2016-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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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DE。
2.【答案】B。解析: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活动时,有充分的表达自己真实意志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医院设立、变更和终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也称意思自治原则。
3.【答案】B。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4.【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
5.【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三项表述都不对。
6.【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本题中,A、C、D三项均为身体残疾,故本题答案为B。
7.【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2条第1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据此。可以看出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9.【答案】D。解析: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亲属权和肖像权,但法人不享有,排除选项A、B、C。
10.【答案】C。解析: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法律关系是由当事人根据其意思自主设定的,法律只对意思表示规定严格的条件。但是这并不是说,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所以A是错误的,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有的时候也直接参与民事活动,但是基于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国家出现在民事活动中时,其身份只是公法人。另外,在一些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社会组织,所以B的说法太绝对,错误。不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基于客体所形成的具体联系,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其权利义务可以是当事人的自主设定,也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所以选项D错误,不能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其中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选项C是正确的,为本题答案。
1 1.【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A选项中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B选项违反法律法规强行性规定;C选项同样不符合第三个条件。
12.【答案】ABC。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3.【答案】ABCDE。
14.【答案】A。
15.【答案】D。解析: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①行为人既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行为人以本人的名义与他人所为的民事行为;③第三人须为善意且无过失;④行为人的行为不违法;⑤行为人与第三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A选项错误;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选项B错误;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与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D选项正确而C选项错误。
16.【答案】ACD。解析:代理的种类包括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
17.【答案】ABCE。解析: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所以A选项错误;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选项8错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意思表示,选项C错误;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选项D正确而E选项错误。
18.【答案】A。
19.【答案】A。
20.【答案】A。解析:对于无权代理,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
21.【答案】BCDE。解析:选项A属于无权代理的情形,注意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客观上是否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22.【答案】D。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11岁的小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母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23.【答案】B。
24.【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136条的四种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以上情形为特殊诉讼时效,为1年。
25.【答案】ACDE。解析: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6.【答案】ABCD。
27.【答案】A。解析:在我国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8.【答案】ABCE。解析: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支配权;物权的标的是物;物权具有排他性;物权具有追及力。
29.【答案】BCDE。
30.【答案】A。解析: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都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
31.【答案】ABC。解析:物的保证方式主要有抵押权和质押权以及留置权,但操作手续较为繁琐。人的担保。其主要形式是保证人的保证,此外还有定金担保。
32.【答案】ABD。解析:《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33.【答案】ABCD。解析:《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和《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从原则规定到法律的具体适用.共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善的担保法律制度。
34.【答案】B。解析: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5.【答案】B。解析:《物权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
36.【答案】A。解析:当物保和人保同时存在时,对于执行机制没有约定的,债务人提供物保的应先执行.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的,则由债权人选择。这里甲企业以自己的设备做抵押,所以银行应该先执行抵押权.
37.【答案】C。解析:当物保和人保同时存在时,对于执行机制没有约定的,债务人提供物保的应先执行。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的。则由债权人选择。这里由第三人乙企业提供抵押,所以债权人可以选择。
38.【答案】B。解析:《担保法》的规定与《物权法》不一致的,适用于《物权法》的规定。
39.【答案】A。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可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作为抵押物的财产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所以B选项错误;抵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所以C选项错误: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所以D选项错误。
40.【答案】A。解析: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以及半成品等属于可用于抵押的财产。不可用于抵押的财产有:①土地所有权;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41.【答案】ABC。解析: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42.【答案】AD。解析:可以做抵押物的财产有:①建筑物及其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交通运输工具;④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⑤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和航空器;⑦法律和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物权法》还对某些特殊类型的抵押人及其动产的抵押做了特别规定,即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已确定购置但尚未购置的生产设备就属于“将有”的生产设备,可以抵押。选项C不符合题意。
43.【答案】A。
44.【答案】ABDE。解析:土地所有权不可作为抵押物。
45.【答案】A。解析: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孽息或者法定孽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孽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46.【答案】C。解析: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47.【答案】ACD。解析: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8.【答案】A。
49.【答案】C。解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权利依法进行登记,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或权利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股权本质属于一种权利.因而以股权设定的担保属于质押。
50.【答案】BD。解析:质押时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所以A选项错误;我国《物权法》确立了两类质押,一是动产质押:二是权利质押;其中权利质押设立法定手续有交付权利凭证和履行登记手续两类: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是抵押最突出的特点。要注意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51.【答案】D。解析: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2.【答案】C。解析:抵押合同可以先生效,而抵押权设立则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后方能生效,所以A选项错误;《物权法》试图区分质押合同的生效与质权的设立.也即质押财产的交付是质权设立的前提条件,而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选项B错误。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选项D错误。
53.【答案】BCDE。解析:应收账款主要包括以下权利:①销售产生的债权;②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③出租产生的债权;④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⑤提供单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发生的付款请求权。
54.【答案】ABCDE。
55.【答案】A。解析: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6.【答案】C。解析: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57.【答案】A。解析: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58.【答案】A。解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59.【答案】D。解析: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60.【答案】ABCD。解析: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61.【答案】C。解析: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62.【答案】A。
63.【答案】B。解析: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64.【答案】CD。解析: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所以正确选项为C、D。
65.【答案】B。解析: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如果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66.【答案】D。解析: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67.【答案】B。解析:留置权>抵押权>质权(“>”表示优先于)。
68.【答案】B。解析: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69.【答案】B。解析: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70.【答案】D。
71.【答案】C。解析: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采取要约和承诺方式。
72.【答案】D。解析: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而不是可撤销。
73.【答案】C。解析: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所以C选项错误。
74.【答案】ACD。解析:另外两个选项属于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的特征包括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合同是多方或者多方民事法律行为等三个方面。
75.【答案】BCE。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A选项属于要约失效,注意D选项和E选项的区别。
76.【答案】ABC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E选项属于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77.【答案】B。解析: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78.【答案】B。解析:首先,承诺一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能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此外,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79.【答案】A。解析: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80.【答案】B。解析: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81.【答案】ABCDE。
82.【答案】C。解析:合同生效是指依法订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
83.【答案】BCDE。解析:可撤销合同的类型: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显失公平的合同;③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④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⑤乘人之危的合同。选项A属于无效合同的类型。
84.【答案】A。解析: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85.【答案】B。解析: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86.【答案】B。解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87.【答案】D。解析:该选项属于合同生效的条件。
88.【答案】B。解析:对于可撤销的合同,有变更和撤销两种救济方法。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这体现了合同法尽量促成交易的理念。
89.【答案】ABCDE。解析: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90.【答案】B。解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91.【答案】ABCE。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92.【答案】A。解析: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93.【答案】D。解析:自债务A.Cs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94.【答案】B。解析:合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务为限。
95.【答案】A。
96.【答案】A。
97.【答案】A。
98.【答案】A。
99.【答案】C。解析: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
100.【答案】ABCDE。
101.【答案】A。
1021【答案】8。解析: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103.【答案】B。解析: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104.【答案】D。解析: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105.【答案】A。
106.【答案】D。解析:腾飞公司是公司法人,本题中乙须以腾飞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排除选项A、B。
《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本题中甲将借款8万元用于购买新房和家电.属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所以由腾飞公司向甲和丙请求偿还债务是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选项D正确.选项C错误。
107.【答案】C。解析:《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故本题答案选C。
108.【答案】B。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109-【答案】AB。解析:甲趁乙不备偷拍其换衣服的照片,侵犯了乙的隐私。根据《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甲以胁迫的方式与乙结婚。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乙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而且这一年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成立婚姻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而不是起诉要求离婚。在法理上说.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是自始无效,而离婚的后果是婚姻自离婚之日起失去效力。本题C、D、E项明显是错误的。
110.【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故本题说法错误。
111.【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112.【答案】A。解析:《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嘱继承在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
113.【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故本题答案选A。
114.【答案】B。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五种遗嘱形式,除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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