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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行从业考试试题第18章《法律法规》考点考题

来源:233网校 2016-08-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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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2.【答案】D。
3.【答案】B。解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所以B项正确。
4.【答案】B。解析: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特征。
5.【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6.【答案】B。
7.【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依据即以犯罪同类客体为主.以犯罪主体或者惩治犯罪的特殊需要为辅,根据此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
8.【答案】BC。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共同犯罪的主体。《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在本题中,李弟只有15周岁,对诈骗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故李某与李弟之间不能成立诈骗罪的共同犯罪,李某单独构成诈骗罪,李弟不构成犯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C。
9.【答案】ABD。解析: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的原则只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10.【答案】AC。解析:《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11.【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B。
12.【答案】B。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13.【答案】B。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
14.【答案】C。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
15.【答案】A。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 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16.【答案】A。解析:《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
17.【答案】C。
18.【答案】B。解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19.【答案】CDE。解析:特殊主体主要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单位)以及在这些机构的从业人员。
20.【答案]ABCDE。解析:金融管理秩序是银行管理秩序、货币管理秩序、外汇管理秩序、信贷管理秩序、证券管理秩序、票据管理秩序、保险管理秩序等的总称,侵犯其中任何一种秩序都属于侵害金融管理秩序。
21.【答案】B。解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度。
22.【答案】ABC。解析:根据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可以分为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危害金融业务管理制度的犯罪。
23.【答案】A。解析:针对银行的犯罪(外部犯罪)主要包括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等。
24.【答案】BDE。解析:银行人员职务犯罪(内部犯罪)主要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签订合同失职罪等。
25.【答案】A。解析:金融犯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
26.【答案】A。解析:金融犯罪的对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各种金融工具。
27.【答案】ABCDE。
28.【答案】AB。解析:危害货币管理罪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
29.【答案】A。解析:购买与调换假币这两种行为通常是密切联系的,但《刑法》的有关规定并不要求这两种行为同时实施.同时实施这两种行为的,并列确定罪名。
30.【答案】D。解析:持有、使用假币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不以使用目的为必要。
31.【答案】B。解析: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32.【答案】C。解析:变造是指没有权限的人擅自对真正的金融票证进行加工.改变其数额、日期等记载事项。
33.【答案】D。解析: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的行为,包括:①伪造、变造汇票、支票、本票:②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③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④伪造信用卡。
34.【答案】A。解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与贷款诈骗罪的区别:①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在主观上不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贷款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②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是自然人;③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最高法定刑仅为七年有期徒刑,而贷款诈骗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35.【答案】B。解析: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对造成重大损失。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认识到。
36.【答案】D。解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行为人不是以存款的名义而是以其他形式吸收公众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来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这里考的是概念。
37.【答案】B。解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受托和信托的财产主要保包括:①证券投资业务中的客户交易资金;②委托理财业务中的客户资产;③信托业务中的信托财产;④证券投资基金。
38.【答案】D。解析:《刑法》中的洗钱罪明确规定其对象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除这几种违法所得之外,其他犯罪所得都不能成为洗钱罪的对象.也就不能构成洗
钱罪。
39.【答案】B。解析:违法发放贷款罪中“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前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40.【答案】B。解析:银行工作人员制作虚假的银行存单交付他人属于有金融票证制作权的人,超越其削作权限,违背事实制造内容虚假的金融票证。为无形伪造:有形伪造指没有金融票证制作权的人,假冒他人名义,擅自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真实金融票证的假金融票证。
41.【答案】ABD。
42.【答案】A。解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银行管理制度。
43.【答案】A。
44.【答案】ABC。解析: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狭义的金融票据,即仅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45.【答案】ACDE。解析:选项A和D属于贷款诈骗罪,选项c属于信用卡诈骗罪,选项E属于信用证诈骗罪。董事长变更未披露不属于金融诈骗,没有违反《刑法》,但也是没有遵循信息披露的要求。
46.【答案】A。解析:金融诈骗罪的基本构成中,主观上均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47.【答案】B。解析:集资诈骗罪主观方面故意且要求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集资诈骗罪区别于非法集资等行为(主要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的重要特征之一。
48.【答案】B。解析:贷款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49.【答案】A。解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仅为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
50.【答案】BD。解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所以A选项错误;信用卡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他人信用卡等,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51.【答案】D。解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不是以非法集资为目的,其余均为正确选项。
52.【答案】AB。解析:贷款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中,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53.【答案】BDE。解析: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在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基本相同,主要区别体现在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对象不同和刑罚处罚程度不同三个方面。
54.【答案】D。解析:挪用资金的行为可以分为“超期未还型”“营利活动型”和“非法活动型”。
55.【答案】A。解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索取或收受五千元以上者。
56.【答案】A。解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行为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两个过程中.行为人只需参与其中一个过程即可。
57.【答案】B。解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
58.【答案】B。解析:选项A属于《刑法》中的吸收资金不入账罪;选项C属于《刑法》中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选项D属于金融诈骗罪,触犯了《刑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59.【答案】ABDE。解析: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一定为故意,所以A和E选项正确;B选项和D选项主观方面也要求为故意: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所以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DE。
60.【答案】B。解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主体方面是特殊主体,即为“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个人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61.【答案】A。
62.【答案】ABCD。解析:刑事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其中审判程序又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起诉分为自诉和公诉。
63.【答案】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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