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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银行业初级资格考试《个人贷款》第一章重点:按担保方式分类

来源:233网校 2015-12-19 09:35:00
导读:233网校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小编整理2016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贷款》第一章重点:按担保方式分类,供大家学习参考!更多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导信息,请关注233网校银行从业考试站点

  按担保方式分类

  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个人贷款产品可以分为个人信用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抵押贷款和个人保证贷款。

  1.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银行向个人发放的无须提供任何担保的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主要依据借款申请人的个人信用状况确定贷款额度,信用等级越高,信用额度越大,反之越小。

  2.个人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个人以合法有效、符合银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银行申请取得的一定金额的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可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主要有:①汇票、支票、本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单、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⑥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个人抵押贷款

  个人抵押贷款在各商业银行较为普遍,它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经贷款银行认可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向个人发放的贷款。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银行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4.个人保证贷款

  个人保证贷款是指银行以银行认可的,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而向个人发放的贷款。

  个人保证贷款手续简便,只要保证人愿意提供保证,银行经过核保认定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签订保证合同即可,整个过程涉及银行、借款人和担保人三方,贷款办理时间短,环节少。如果贷款出现逾期,银行可按合同约定直接向保证人扣收贷款,出现纠纷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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