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
1.4.1资本的定义、作用和分类
商业银行资本是银行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注入的资金,可以用来吸收银行的经营亏损,缓冲意外损失,保护银行的正常经营,为银行的注册、组织营业以及存款进入前的经营提供启动资金等。清算条件下和持续经营条件下吸收损失。商业银行是以负债经营为特色的,融资杠杆率很高。
资本的作用:(1)为商业银行提供融资(2)吸收和消化损失,资本金是承担风险和吸收损失的第一资金来源,保护债权人免遭户风险损失的缓冲器(3)限制商业银行过度业务扩张和风险承担(4)维持市场信心(5)为风险管理提供最根本的驱动力。
账面资本:持股人的永久性资本投入,即所有者权益,包括普通股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投资重估储备、一般风险准备。经济资本;监管资本。
1.4.2监管资本与资本充足率要求
监管资本指监管部门规定的商业银行应持有的同其所承担的业务总体风险水平相匹配的资本。由于监管资本必须在非预期损失出现时随时可用,其强调的是抵御风险、保障商业银行持续稳健经营的能力,并不要求其所有权归属。
监管资本分为一级资本(核心一级和其他一级)和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银行持续经营条件下无条件用来吸收损失的资本工具,具有永久性、清偿顺序排在所有其他融资工具之后的特征。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其他一级资本是非累积性的、永久性的、不带有利率跳升及其他赎回条款,本金和收益都应在银行持续经营条件下参与吸收损失的资本工具。其他以及资本工具及其议价(如优先股及其议价)、少数股东基本可计入部分。
二级资本是指在坡长清算条件下可以用来吸收损失的资本工具,二级资本的受偿顺序列在普通股之前、在一般债权人之后,不带赎回机制,不允许设定利率跳升条款,收益不具有信用敏感性特征,必须含有减计或转股条款。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巴塞尔2和3比较:1、重新界定监管资本的构成,恢复普通股在监管资本中的核心地位,严格各类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从严确定资本扣除项目,强化监管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2、改进风险权重计量方法,大幅度增加高风险业务的资本要求3、建立逆周期资本监管机制,提升银行体系应对信贷周期转换的能力,弱化银行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正反馈循环4、显著提高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通常情况下普通商业银行的普通股充足率应达到7%,总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同时进一步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须计提1%-3.5%的附加资本要求。
我国银监会2012监管资本要求:1、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一级资本充足率6%、资本充足率8%;2、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包括2.5%的储备资本要求和0-2.5%的逆周期资本要求;3、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1%;4、以及针对特殊资产组合的特别资本要求和针对单家银行的特定资本要求,即第二支柱资本要求。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确保资本充分覆盖国内银行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和特定风险。
1.4.3经济资本及其应用
经济资本又称风险资本,是指在一定的置信度和期限下,为了覆盖和抵御银行超出预期的经济损失所需要持有的资本数额。作用: 1)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2)有助于商业银行制定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
股本收益率(ROE)和资产收益率(ROA)这两项指标被广泛用于衡量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用来度量商业银行这样被普遍认为是经营特殊商品的高风险企业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在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方法中,目前被广泛接受和普遍使用的是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是指经预期损失和以经济资本计量的非预期损失调整后的收益率,其计算公式:
RAROC=(收益-预期损失)/经济资本(或非预期损失)
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着重强调商业银行通过承担风险而获得的收益是有成本的。整个公式衡量的是经济资本的使用收益,正常情况下其结果应当大于商业银行的资本成本。
作用:1、在单笔业务层面上,可用于衡量一笔业务得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为商业银行决定是否开展该笔业务以及如何进行定价提供依据2、在资产组合层面上,在考虑单笔业务得风险和资产组合效应之后,可衡量资产组合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及时对指标出现明显不利变化趋势的资产组合进行处理,为效益更好的业务配置更多资源3、在商业银行总体层面上,可用于目标设定、业务决策、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