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一、不良贷款的定义(★★★)
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
按照四级分类的标准,我国曾经将不良贷款定义为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即“一逾两呆”)
的总和。从2002年起,我国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银行信贷资产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不良贷款主要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二、不良贷款的成因(★★★)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既有整个社会经济环境的原因,也有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原因。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与下列因素有关。
(一)社会融资结构的影响
我国间接融资比重较大,企业普遍缺少自有资金,企业效益不好,必然导致银行产生不良资产。我国传统上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融资格局,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使得全社会的信用风险集中积聚到商业银行中。而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改革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因素。
(二)宏观经济体制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三)社会信用环境影响
整体上,我国的信用环境还有待提高。国内有些地方没有形成较好的信用文化是导致“三角债”问题的重要原因。有的企业没有偿还银行贷款的动机,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由此形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
(四)商业银行自身及外部监管问题
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灵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与此同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不足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尽管国家及商业银行自身都采取了大量措施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但是由于产生不良贷款的社会条件还没有根本上消失,所以出现了不良资产一边剥离,一边上升的现象。社会信用未能根本好转,部分企业仍存在赖账行为。另外资金存在着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集中的趋势,贷款的风险集聚,仍存在形成大量不良贷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