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1.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2.培训的内容有:
(1)易燃易爆场所及其内设部门、车间开展防火检查培训内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使用和完好有效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是否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工艺装置和管道的色标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醒目,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有无违章动火情况;消防值班(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及巡检记录情况;库房储存物品的下垫、堆垛和养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情况。
(2)巡查培训内容:动火、用电有无违章;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设备、管道、阀门有无跑、冒、滴、漏;库房储存物品外包装是否完整。
(3)班前、班后岗位防火检查培训内容:动火、用电有无违章;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设备、管道、阀门有无跑、冒、滴、漏;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4)动用明火培训内容: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动火地点与周围建筑、设施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动火地点附近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动火检修的容器设备是否经过清洗,是否经检验合格;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5)消防控制室发现及处置初期火灾培训内容:内部发生火灾后,单位内部启动应急预案,消防控制室启动消防设施并远程组织施救措施,各救援小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等。熟悉本单位疏散逃生路线以及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避难逃生设施使用方法,具备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3.消防检查的内容有: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该石油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有: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值班。
(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
(6)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8)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和防静电)。
(9)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案例二
1.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GA653--2006)的有关规定,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规定,或被封堵;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损坏率超过30%;民用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室内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低于B1级;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的,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消防用电设备未按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可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2.消防安全管理的方法分为基本方法和技术方法两大类。其中基本方法主要包括行政方法、法律方法、行为激励方法、咨询顾问方法、经济奖励方法、宣传教育方法、舆论监督方法等。
技术方法主要包括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因果分析方法、事故树分析方法、消防安全状况评估方法等。
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就是从选择最佳消防安全目标开始到实现最佳消防安全目标的过程。其
最佳目标就是要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将火灾发生的危险性和火灾造成的危害性降为最小程度。
3.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包括:
(1)确定消防安全责任。
(2)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3)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4)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5)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项”报告备案制度。
4.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消防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管理组织不到位。
(2)消防设施欠缺或运行状况不佳。
(3)消防设施无法完好有效运行。
(4)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物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薄弱。
(5)大量使用高分子装修材料及可燃外保温材料。
主要对策:
(1)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消防审核、验收、监理、灭火演练等环节,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3)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来源。
(4)常态化消防安全意识及培训工作。
(5)强化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监管,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源头保障。
案例三
1.火灾场景的确定应根据最不利的原则确定,选择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作为设定火灾场景。如火灾发生在疏散出口附近并令该疏散出口不可利用、自动灭火系统或排烟系统由于某种原因而失效等。
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一般为最有可能发生,但火灾危害不一定最大;或者火灾危害大,但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的火灾场景。
2.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目标:
(1)减小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2)在火灾条件下,保证建筑物内使用人员以及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3)建筑物的结构不会因火灾作用而受到严重破坏或发生垮塌,或虽有局部垮塌,但不会发生连续垮塌而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4)减少由于火灾而造成商业运营、生产过程的中断。
(5)保证建筑物内财产的安全。
(6)建筑物发生火灾后,不会引燃其相邻建筑物。
(7)尽可能减少火灾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目标视其使用功能、性质及建筑高度而有所区别,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几个目标中确定一个或者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并列出其他目标的先后次序。例如,对于人员聚集场所或旅馆等公共建筑,其主要目标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对于仓库,则更注重于保护财产和建筑结构安全。
3.火灾载荷密度是指单位建筑面积上的火灾荷载。火灾荷载密度是可以比较准确地衡量建筑物室内所容纳可燃物数量多少的一个参数,是研究火灾全面发展阶段性状的基本要素。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火灾荷载密度直接决定着火灾持续时间的长短和室内温度的变化情况。建筑物内的可燃物可分为固定可燃物和容载可燃物两类。固定可燃物的数量很容易通过建筑物的设计图纸准确地求得。容载可燃物数量很难准确计算,一般由调查统计确定。
4.总目标:
(1)保证建筑物内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2)保证建筑物上午结构不会受到严重破坏而发生垮塌,或虽有局部垮塌,但不会发生连续垮塌而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整体稳定性。
(3)保证建筑物内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或延缓火灾增长,减少火灾损失。
(4)保证相邻建筑物不会被引燃,控制火灾扩散。
(5)保证建筑物不会因火灾而对商业运营、生产作业产生较大损失,保护环境。
作为人员聚集场所和会展类建筑,主要目标是建筑结构安全、保护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物内财产的安全同时为消防救援提供有利的条件。
次要目标避免引燃相邻建筑物、减小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减少商业运营中断、减少火灾对环境的污染。
案例四
1.本工程为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功能验收应进行喷泡沫试验,试验应满足:
(1)应选择最远端储罐(即5号罐)进行试验。
(2)应以自动控制的方式进行喷泡沫试验,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宜小于1min。
(3)喷泡沫时应测量比例混合装置的混合比,因本工程所用的泡沫液为3%水成膜泡沫液,因此混合比应为3.0%~3.9%。
(4)应对发泡倍数进行测量,发泡倍数不宜低于5倍。
(5)应对系统自开启消防泵至泡沫混合液输送至5号罐的时间进行测量,该时间不应大于5min。
2.(1)所需设备有:精度209的50kg台秤、PQ4或PQ8型泡沫枪1支、容积不小于20L的量桶1个、大于量桶上口的刮板一块。
(2)操作方法:
①用台秤测定量桶的空桶重W1(kg)和桶的满水重W2(kg),并计算桶的空容积V=W2一W1(L),
按清水的重量与体积的关系1kg=1L求得容积。
②从系统的最不利处的泡沫消火栓处取泡沫混合液,经泡沫枪向量桶喷放,当量桶接满泡沫后立即用刮板将量桶上口的泡沫刮平,并擦干桶外壁,立即对桶称重W(kg)。注意一定要在泡沫枪的进口压力达到额定值,打开泡沫枪连续喷放10s泡沫后再取泡沫。
③按以下公式求发泡倍数
N=(Vp)/(W2一W1)
式中p——泡沫混合液密度,按1kg/L计算。
④反复2次取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