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启动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2017年6月16日至7月17日上午8:30—11:30,节假日休息。
二、证书领取方法
在哈尔滨市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哈尔滨市考试中心(哈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1号楼3楼)办理。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需存入人事档案。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