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工程师证书发放通知
2016年消防工程师证书于7月3日起开始发放,请在南京市市直报名点报名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北京东路63号市人才大厦一楼21号窗口)领取证书。若需代领,代领者须同时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节假日除外)
另外,为方便考生,我中心与顺丰速运合作,向考生提供证书快递服务。
该项证书国家人社部未提供个人电话,请需要邮寄的考生直接发送短信(内容包括:证书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邮寄地址)至13813814483
付费方式:邮费到付(收费标准见顺丰官网)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