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接省人事考试院通知,现将本市领取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材料
考生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表样附后,自行填写),单位在登记表照片右下角盖章。
二、领证时间及地点
请考试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每周二工作时间(9:00-一12:00,13:00-17:00)到市人社服务中(曹凌路789号)一楼11号窗口领取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
1.2017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