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放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2015年黑龙江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证书领取地点为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领取时间为6月28日起。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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