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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简介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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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暂行规定
·条 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第四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查看详情]
03
无纸化考试政策
·什么是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
·为了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进一步深化会计资格考试制度改革,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高科技舞弊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考生的正当权益和考试的公平公正。从2014年起初级会计资格全面推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发展历程]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监考规则]
·编辑推荐:为帮助考生轻松应对无纸化考试,233网校开通初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该系统专门为考生精心设计,旨在通过无纸化考试模拟训练,提高考生应考水平,从而让考试变得游刃有余、得心应手。(免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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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报名条件解析]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 。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网上报名除北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浙江、山东、湖南、陕西、新疆考生通过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外,其余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进行报名,否则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报考人员必读: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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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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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核
-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全部实行无纸化,各地现场报名审核工作部分地区实行“考前资格审核”,部分地区实行“考后资格审核”:
- 考前资格审核:北京、陕西、甘肃、黑龙江、宁夏、重庆、广西、河南、河北(系统自动审核)、山东(系统自动审核)、福建、江苏、内蒙古、贵州、辽宁、广东实行考前资格审核,考生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持相关证件到具体的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其中河北、陕西、山东、辽宁是“网上自动审核+考前资格审核”;
- 考后资格审核:云南、青海、山西、安徽、湖北、湖南、吉林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 暂未公布地区:四川、海南、浙江、新疆、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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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状态确认
- 独立省份的报考人员,在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本省(区、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各自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网站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
- 其他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考人员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或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上已通过注册的,必须在全国统一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初级资格1月31日,中、高级资格4月30日)之前,自行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或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上的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状态。如因本人未查询并确认报名状态而产生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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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时间
- 一般安排在考前一个月左右。根据《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5年4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 常见问题:打印准考证提示“无此人准考证数据”,怎么办?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丢了怎么办
- 常见问题: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忘记密码怎么办?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出来需要盖章吗?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5月16-20日 | 9:00-12:30 |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14:30-18:00 |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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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时长
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考试时长:共3.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过程中可任意选择科目来作答。因考试时间较长,考生需合理安排答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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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题型题量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具体如下: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04
考场设置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比较集中,考场安排困难,如需在县设置初级资格考场,须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备案。
05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工作人员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财政部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08
考试教材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该辅导教材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和会计实务的操作性,增加了相关例题讲解,帮助考生复习理解考试大纲相关内容。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2015年度考试大纲,2015年度初级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进行修订,考生报名时可一并进行考试用书征订。各地要通过各种方式做好2015年度考试用书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考生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用书,各地不得强行要求、也不得拒绝考生征订考试用书。考生可点击参考: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变化对比汇总>>> 【视频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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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查询时间
- 一般安排在考后一个月左右。根据《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5年6月10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媒体公布。点击查看: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各省查分>>
- 提示:2014年考试时间:9月20-24日。查分时间:10月14日全国入口开通。2015考试时间定在5月16-20,由往年考试规律推出,2015年查分大概在6月中旬左右开通入口。届时,请持续关注本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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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吊销/补办
证书吊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证书补办: 先到有关部门挂失,再向当地财政部门书面申请补证,转由人事部门批发证(职称是由人事局发的,如果是会计从业证丢了就在财政局办就行)。 详情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