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及规范要求:
1.项目编码
(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二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
(2)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表示节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码(分三位)
(5)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项目码(分三位),从001起,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编制。
2.项目名称
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
3.项目特征
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
4.计量单位
(1)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2)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
(4)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樘、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系统、项……
5.工程内容
(1)是指完成该清单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可供招标人确定清单项目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
(2)凡工程内容中示列全的其他具体工程,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图纸要求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