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属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组成部分。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或通过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和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合格的,均可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
目前,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正在完善相关功能,预计于2017年一季度完成系统升级,届时将全面开放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从业资格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