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特殊业务处理
(一)封闭期及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在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办理赎回,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投资者在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通常被称为基金的申购。
基金认购与基金申购区别在于:①认购费一般低于申购费,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一般会享受到一定的费率优惠。②认购是按1元进行认购,而申购通常是按未知价确认。③认购份额要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确认,并且有封闭期;而申购份额通常在T+2日之内确认,确认后的下一工作日就可以赎回。开放式基金的赎回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所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二)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未知价交易原则。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2.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原则
(1)确定价原则。货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
(三)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场所及时间
1.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与认购渠道一样,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与基金销售代理网点进行。
2.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时间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和13:00一15:00。
(四)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销售服务费
1.申购费用
申购费可以采用在基金份额申购时收取的前端收费方式,也可以采用在赎回时从赎回金额中扣除的后端收费方式。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2.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赎回,应当收取赎回费。
目前对于一般的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赎回费归基金财产的比例有以下规定: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对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分级基金、指数基金、短期理财产品基金等股票基金、混合基金以及其他类别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参照上述标准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约定赎回费的收取标准和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作强制要求。
3.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销售服务费,用于基金的持续销售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
(五)申购份额及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购费用与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2.赎回金额的确定
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3.货币市场基金的手续费
货币市场基金手续费较低,通常申购和赎回费率为0。一般地,货币市场基金从基金财产中计提比例不高于0.25%的销售服务费。
【例题】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某银行)投资10万元申购某上市开放式基金,假设基金管理人规定的申购费率为1.5%,则该投资者的净申购金额为( )元。
A.98552.22
B.98522.17
C.96787.22
D.96119.22
答案:B
(六)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登记及款项的支付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工作El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基金除外),投资人按规定提交申购申请并全额交付款项的,申购申请即为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对一般基金而言,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具体根据基金品种和托管银行的处理速度存在不同)。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成功后,登记机构一般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七)开放式基金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l0%时,为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指该基金的赎回申请加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出申请之和,扣除当日发生的该基金申购申请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入申请之和后得到的余额。
2.巨额赎回的处理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及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与冻结
【例题】关于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的成立、生效条件的描述错误的是( )。
A.投资人提交申购申请,申购申请即成立
B.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C.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
D.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