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30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版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40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5日举行,请各市和中、省直有关单位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请各地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和有关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严肃处理。
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市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三、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和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站,网址是:www.hebpta.com.cn。
驻石家庄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审核后,最晚于7月15日打印报名表,由本单位人事处对报考资格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查,对所打印报名表(除报名表正常打印的照片外,还需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张备用照片)上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处公章,于7月4日至22日(节假日除外)持报名表及法定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石家庄市师范街172号109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对个人完成网上填报信息事宜有困难的报考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本单位报考人员考试用书征订工作,于6月底前将订单报省职称考试处。
其他各市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审核后,最晚于7月15日打印报名表,并持报名表及法定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市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即完成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考人员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市于2011年8月10日前完成如下网站后台管理工作:1、对报考人员提交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2、对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进行收费状态确认。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中心将报名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各市,用于试卷预定、准考证打印等考务管理工作。各市请于2011年8月24日前上报试卷预订单(附件2)。
各考区要对报考人员报名表进行存档管理,对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和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后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生不得将手机及通信设备、书籍、参考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带至考试座位。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使用,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元)。
七、2011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为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变化,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用书在2009年版基础上做了较大调整和修订。以往各版经济考试大纲和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今年部出版集团还出版了部分专业辅导用书。
八、做好经济考试用书发行是服务考生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市要高度重视并加强对经济考试用书征订与发行的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好主渠道统筹管理考试用书征订的作用。要以诚信服务考生,确保考生对正版学习资料的需求。
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1版经济考试用书的防伪措施仍然采用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辨别正版书。
九、由于时间紧,各市在征订时间安排上不必与网上报名时间一致。请各市于6月底前上报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3),为方便考生购书,各市在统一征订结束后,还可以进行增订、补订。为服务各市,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考试用书直发到各市,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安排,及时将书发放到考生手中。
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是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十、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附件: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报名入口:河北2011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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