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5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2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三、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详见附件。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考试报名及资格审
(一)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至7月14日,报名网址为宿迁市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515)。10月28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7月15-16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市考试中心一楼大厅(洪泽湖路114号)接受资格审查。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将被视为放弃报考。同时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六、考试大纲与复习教材
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教材征订在网上考试报名同时进行,需征订教材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点击教材征订并网上支付。
为方便报考人员购书,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作为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提供网上零售服务。考生也可登录此网站购书。
七、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301。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专 业 | 代码 |
工商管理 | 01 |
农业经济 | 02 |
商业经济 | 03 |
财政税收 | 07 |
金 融 | 09 |
保 险 | 10 |
运输水路 | 11 |
运输公路 | 12 |
运输铁路 | 13 |
运输民航 | 14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邮电经济 | 16 |
房地产经济 | 17 |
旅游经济 | 19 |
建筑经济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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