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人考函〔2013〕3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六、考试报名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全市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三县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油田职改办七个报名点。
市直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含市直部门及中央、省属驻东营单位)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dy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由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集中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市直报名点考生审核时间为7月18日至7月22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审核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东营市黄河路153号)5楼503房间,联系电话:8327489。
县区、油田报名点报名:考生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dy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选择报名点。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由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持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报送到各报名点。县区、油田报名点考生务必于7月22日之前提交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各报名点在规定的时间内(详见附件)持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考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手续,考生于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审核、缴费时间详见报名流程(见附件)。
各报名点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序号 |
审核点名称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市直 |
东营市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503房间 |
0546-8327489 |
2 |
东营区 |
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0号楼13楼1310房间 |
0546-8208736 |
3 |
河口区 |
东营市河口区海宁路287号河口区人社局205房间 |
0546-3885671 |
4 |
广饶县 |
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厦主楼206房间 |
0546-6926970 |
5 |
垦利县 |
东营市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垦利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0546-2521353 |
6 |
利津县 |
东营市利津县利二路295号利津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0546-5622992 |
7 |
胜利油田 |
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258号胜利石油管理局组织部职改办 |
0546-8556001 |
考前一周,考生可直接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无需加盖公章)。
(二)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三)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考生务必保存好个人准考证,以备考试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使用。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试人员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七、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
今年,部人事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各报名点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于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各报名点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