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5〕273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7日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及以上学历并从事经济专业工作。
2.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
(二)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评聘非经济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三)实行资格考试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如本人自愿,也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和初级资格考试。
三、报名办法
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8月14日。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link.233.com/12713)“网上报名”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1。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
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上传照片前,考生须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利用该软件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审核,注册报名时须上传已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网上报名各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4日。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确认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为:
(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中山北街5号银川电视台西门南面),联系电话:(0951)6021173、6041173。
(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西街248号),联系电话:(0952)2012599。
(3)吴忠市人事考试中心(吴忠市裕民西街243号园林大厦6楼),联系电话:(0953)2018071、2018072。
(4)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联系电话:(0955)7063920。
(5)固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四楼),联系电话:(0954)2662806、2662805。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6日。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按两科收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11月2日至6日。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2015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考试大纲采用互联网形式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一是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 //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考试用书和考试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种类不变。
(三)我区201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以现场预订和网上购书的方式进行。
1.现场预订:考生可按属地原则在报名确认时间内到所在市考试报名机构预订考试用书。
2.网上购书: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自行订购(网址:http://link.233.com/14910)。“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和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四)为方便考生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link.233.com/14910)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五)为做好考试用书的征订及发放工作,请各地级市人事考试中心、各单位人事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征订,确保考试用书能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各单位在组织征订时,应注意填写清楚专业和种类,避免漏订,汇总并填写好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务必于2015年6月25日前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征订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附件: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