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津人考评[2013]24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考试报名及缴费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link.233.com/14389 。
二、考试时间
2013年11月2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11月2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1月2日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3日0:00开始至6月6日24:00结束。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与往年相比延长了10天,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请准备报考的考生,安排好时间及时报名。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49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30日0:00开始至11月1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精神,2014年1月2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职〔2000〕9号)文件,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2)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②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③获硕士学位 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和已离退休的人员,也可按上述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九、考试科目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02〕13号)文件,经济专业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调整为:
(1)调整的专业
①将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3个专业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②将原商业专业的商业管理、商业营销2个子专业和物资专业合并为商业专业。
③将原财政专业的财政、税务2个子专业合并为财政税收专业。
④将原旅游专业的饭店管理、旅行社2个子专业合并为旅游专业。
(2)保留的专业
在此次调整中未做变动的有: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8个专业。
(3)调整后的专业设置
调整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 业 科 目 名 称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农 业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商 业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
运 输 |
水 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公 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铁 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民 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
邮 电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房 地 产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旅 游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
建 筑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十、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
首次报名考生(是指2012年(含)以后未进行过报名缴费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考生请按照下表所列时间
时间 |
考生单位所在地 | |
8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河西区、宁河县、东丽区 |
下午14:00-16:30 |
滨海新区(原塘、汉、大三区) | |
8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河北区、宝坻区、津南区 |
下午14:00-16:30 |
和平区、西青区、静海县 | |
8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河东区、红桥区、蓟县 |
下午14:00-16:30 |
南开区、北辰区、武清区 |
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原天津外贸职业学院)礼堂内(河西区白云山路与绥江道交口,可乘96路、606路、906路绥江道站下即可)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存。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请从“审核缴费时间”栏目进入该项考试,不要从“打印报名表时间”栏目进入)。考生必须在8月26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一、非首次报名的考生(是指2012年(含)以后已进行过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已完成报名未完成缴费的老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网上缴费(请从“审核缴费时间”栏目进入该项考试,不要从“打印报名表时间”栏目进入)。此阶段,只能缴费,不能报名。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0K-40K之间。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和教材预订单。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购买教材费(含邮寄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拨打电话12333(考务咨询电话)、95516(银联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如遇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的情况,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
3、报名及缴费成功后,如需开考试费发票,请于2013年8月27日至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报名网站相关说明。
附: 1、网上报名流程
2、网上报名操作注意事项
3、征订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须知
4、2013年度全国经济考试用书价目表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