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У- мʦмʦ

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经济师>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2014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三五章

2014年2月23日来源:233网校网校课程 在线题库评论
  考点六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一)产品质量法概述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天然的物品,非用于销售的物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范围的,适用该法规定。
  (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产品质量行政监督管理邪门
  国务院产品质墩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主要由下列内容构成:
  (1)产品质量抽查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2)质量状况信息发布制度
  (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及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3.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
  (三)生产者与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2013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应试指南:第三五章 其他法律制度
  (四)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1.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
  只要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存在法定的免责情形:
  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2)销售者的过错责任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销售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
  3.产品责侄的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4.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例8·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所称产品不包括(  )。
  A.天然的物品
  B.建筑材料
  C.建筑设备
  D.食品
  E.建设工程
  【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查产品质量法中产品所包含的范围。《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的范围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天然的物品、建设工程不包括。
  【例9·多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证明(  )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领域
  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C.通过了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
  D.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E.产品出厂已满2年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生产者的法定免责情形。

  真题推荐:2003年-2013年中级经济师历年真题《中级基础知识》历年考题解析

  2014新信息:2014经济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指南报考指南报考条件

  编辑推荐:2014中级房地产讲义工商管理笔记人力资源应试指南基础知识公式/要点

  网校辅导:为帮助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4年经济师考试内容,233网校提供了2014年经济师初中级经济基础冲刺班、习题班等课程!免费试听>>

责编:lq评论
γרҵ ʦ ԭ/Żݼ
2017мû֪ʶ 350 / 350
2017мھ 350 / 350
2017мԴ 350 / 350
2017м̹ ͮ 350 / 350
2017м˰վ ɱ 350 / 350
2017мר 350 / 350
2017мزþ 350 / 350
2017мʦũҵþ κ 350 / 350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