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通知:2017年西藏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西藏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资格初审事项: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我区实行考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诚信报考。
曾在2016年度之前(包含2016年度)在西藏考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直接网上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类型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新考生”和“异地考生”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异地考生”和“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资格初审时还需提供已获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7月10日正常工作日进行。
现场资格初审地址: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证大厅(娘热路与当热路交叉路口),0891—6831320。
通过住建厅现场资格初审后,请携带盖有西藏自治区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路云水谣路口往里200米,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办公室)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否则,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网上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