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确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今年特别强调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考试机构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
二、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16日,军队建筑专业人员以个人身份报名,填写报名信息时需要注意脱密。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8日至14日。
三、考试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9月16日 | 上午:9:00 –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7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四、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五、考试须知。①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②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和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今年,各地考试机构将协同公安、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检查考试答卷,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