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于2019年1月3日公布!接下来最关注的就是合格标准啦!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于2019年1月29日公布,由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全国统一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分 | 60分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分 | 78分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专 业 工 程 管 理 与 实 务 | 建筑工程 | 160分 | 96分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成绩管理有效期: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