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办理/领取时间已经陆续开始,各地区证书领取时间不一样,请各位考生关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或233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营口:2016营口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领取时间6月2日-30日
省直:2016辽宁省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5月23日至25日
辽阳:2016辽宁辽阳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领取时间即日起
沈阳:2016沈阳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领取时间5月23日-25日
鞍山:2016鞍山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证书办理时间5月9日-7月13日
营口:2016辽宁营口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时间5月8日-24日
丹东:2016辽宁丹东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时间5月15日-19日
增项:2016辽宁盘锦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时间:每周二、周四
2016年辽宁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所需材料(具体以本地公告为依据)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用于资格复审)。
(四)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要求先填写本人基础信息,并用A4纸打印。
(五)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使用)。
(六)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经证书管理部门盖章后,由考生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016年辽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后关注什么?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后,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