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领证要求尽快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一级建造师(增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课合格成绩单尚未发放,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领证所需材料:
(一)单位统一领取: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
2.单位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3.填写完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4.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二)个人领取:
1.考生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他人代领的,需领证人与被领证人的身份证原件);
2.填写完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3.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二、说明:
1.《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三的填写说明填写;
2.由单位统一报名审核的考试,合格证书应由单位统一领取;
3.(1)领证地址: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69575。
(2)具体位置指引:华光路潘庄南门路口向南100米路西;
(3)可到达公交车指引:12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路西;2路、138路公交车广电大厦站下车东南方向500米。
4.领证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31日 。(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请相互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