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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宜昌一级建造师证书办理时间5月9日至12日

来源: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7-05-09 10:35:00
导读: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于2017年5月9日起开始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

宜昌报名点考生:

  增项证书2016宜昌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时间5月9日至12日

   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于2017年5月9日起开始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或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成绩通知书);

  2、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3、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考生上述资料。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6年5月9日至5月12日集中办理(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的请于每周四下午提交办证资料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三、办证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环城北路40号(市人社局经办服务大楼)3楼339办公室 (市内乘2路车到人社服务大楼下车即到)。咨询电话:6056347,6056350。

   友情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根据以上要求,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成绩作废,证书收回。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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