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从4月16日开始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各地区通知:
一、办理证书所需提交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一份(盖公章),表格电子版可在本页面底部下载附件;
2、一张2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红底、蓝底都可以);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办理证书流程
1、合格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各地、州、市人社局职改办提交办证材料;
2、定期联系提交办证材料的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再到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三、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个人代办(证书)点
1、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14号窗口
单位地址:南湖东路19号(重庆酒家对面)
联系电话:0991—4633247。
2、乌鲁木齐市人才市场一楼(乌鲁木齐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系统)
单位地址:乌市南湖东路49号北京银行二楼(市公安局向东200米)
联系电话:0991—4675201。
四、其他说明
1、考试中心只负责颁发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
2、办理各类证书均由各地、州、市人事(职称)部门,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统一办理,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办证。
3、办理证书的其他说明和相关文件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一栏查询。
附件列表:专业技资格登记表.doc
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后关注什么?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