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人社〔2018〕39号
关于转发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37号),现将我市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均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全市合格人员共97人,取得资格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
现将上述合格人员名单予以转发,请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本人。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有关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具体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查询。
附件: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浙江省考生合格人员名单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8日
本年度考试通过人数: 90人(其中: 报考四科 77人, 报考二科 0人, 增项专业 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