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宜昌市报名点考生: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于2019年5月30日开始办理,请考试合格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人事考试院办理。
一、需提交的资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报考“免二科”的考生须另提供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报考 “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3、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考生上述资料。
二、办证时间安排:
2019年5月30日开始(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三、办证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人社局机关大楼(至喜长江大桥匝道处、三峡烟草旁)203号办公室。联系电话6056347。
乘车路线:
1、市内乘6路车在宜化大楼站下车后直行约1000米;
2、市内乘11路、25路车在北门外正街站下车即到。
四、友情提示:
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规定,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职)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将按成绩作废,证书收回进行处理。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宜昌市人事考试院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