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二级建造师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前无需到考试机构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事宜。
河北二级建造师考后审核事项
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成绩。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原则上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日)起20日内(具体时间各市自行确定),到报名考区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仅部分科目成绩通过人员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1、全部科目成绩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需携带报名阶段打印的报名表、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2、部分科目免试且成绩通过人员现场审核除正常报名材料外(见上一条)还需携带原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3、增项考试通过人员现场审核需携带报名表1份和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各市考试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
5、各市要认真做好考前网上报名阶段资格预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确保每名具备缴费资格的考生均符合报考条件逻辑要求,同时注重提高审核效率,及时完成网上资格预审工作,确保预审通过的报名考生能够及时缴费;要认真做好考后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明确现场资格审查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现场审核时间应合理安排,审核截止时间不早于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日)起20日内,并及时对外公布、有效宣传。
严格资格审查
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4)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坚持网上填报阶段逐人资格预审,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审查阶段认真查验学历、填报工作单位真伪和全职专业工作经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以及涉假骗考或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舞弊行为。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报名参加考试。省局也将对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抽查,加强省级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行为,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