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广西2013年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原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05〕68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为做好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6月1日 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3年6月2日 上午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报考程序
首次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填报、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即为报考成功。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一)网上填报
1.填报时间。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4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27日下午17∶00止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
2.填报流程。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 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网上填写《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白底jpg格式电子证件照片(宽190×高233像素,30KB以下),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3年3月18-21日, 3月25-28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17∶00),审核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考试院共同负责。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中参照“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后继续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要提供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各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和报考第二专业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按网上“网上缴费程序及相关说明”进行。
2.缴费时间。首次报考和报考第二专业的人员:2013年3月18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31日下午17∶00止。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3年3月14日上午9∶00起至2013年3月31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73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缴纳综合知识(含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 90元。
4.票据领取。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⑵票据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3年3月14日-2013年4月3日每周一、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组织报名考试费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5日上午10∶00起至2013年6月2日上午9∶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五、上报考场数据
本次考试的考场数据要求各考点统一使用PTMIS(通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考前规则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考场数据务必于2013年4月30日前上传至FTP,并与考务部核准考生人数、考区名称、考区地址等信息。
六、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和北海市9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梧州市分考区包括梧州市和贺州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梧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北海分考区包括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3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北海市;桂林市、河池市和百色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报考人员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报名点到相应考区参加考试。
九、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1科、免2科三个级别,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1科、免2科级别及报考第二专业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十、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具体查询方式届时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71-5505211。
(二)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link.233.com/14819)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三)各地市考生,请咨询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
十一、考试大纲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命题。
十二、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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