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增考合格证明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4年度在有效期内通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已提交报考资料并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通过的深圳考生。
二、集中发放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集中发放地点及地址
地点: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华强宾馆)二楼。
四、有关要求
(一)本人领取的,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表。
(二)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表,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五、其他事项
(一)合格证书和报名表领取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合格证书是注册的重要材料之一,报名表作为考试档案,需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
(二)选择证书快递的考生合格证书和报名表将于3月9日寄出,未收到邮件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联系电话:15118028656。
(三)确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时间领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首页的“业务受理”栏目,选择“证书领取预约”服务。预约领取时间可选择预约日后第3个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在预约领取日凭相关考试文件要求的材料,在我院业务受理窗口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表。
(四)联系电话:0755-83777159。
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
深圳市考试院
2015年3月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模板)
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XXX 性别: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本人因XXXXXXXXXXXX原因,不能亲自领取XXXXXX考试的合格证书(含相关资料),特请被委托人作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人领取,对被委托人的代领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本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