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属于公共科,一共有8章36节内容。本科目记忆量非常大,需要考生跟着网校老师进行知识点整合,有技巧性的进行记忆。
知识点一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订立原则(一)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2)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观点、主张强加另一方;(3)合同的目的性在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4)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两个以上当事人不仅作出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三)合同的分类
1、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负有给付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够有特定要求,可以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5、根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家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借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部分,是指施工人(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发包人接收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page]知识点二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一)合同订立与合同成立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进行意思表达并达成一致意见的状态,包括缔约各方接触、协商、达成协议前讨价还价的整个动态过程和静态协议。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合同成立需具备下列条件:1、存在二方以上的订约当事人;2、约定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的成立一般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规
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二)要约
《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的生效:《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受邀人必须在此期间内承诺。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三)承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page]知识点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
(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定形式的规定与要求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时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借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办法。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
《合同法》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主要义务
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违反发包;(2)提供必要施工条件;(3)及时检验隐蔽工程;(4)及时验收工程;(5)支付工程价款。
2、承包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转包和违反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常修理。[page]知识点四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工期
工期指分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二)对建设工程工期的何规定和要求
1、开工及开工日期: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3、工期顺延: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 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是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工程价款的支付
《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合同法》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按照规定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1、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前提条件和支付程序
《合同法》规定,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程序一般为:(1)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2)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进行审核;(3)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局弄结算价款;(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2、合同价款的确定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有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解决工程结算价款争议的规定:(1)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的单方结算价;(2)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工程款结算: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一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3)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支付: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4)工程垫资的处理: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5)承包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page]知识点五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一)赔偿损失的概念
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违约方应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或依据合同约定赔偿对方所蒙受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二)赔偿损失的特征
赔偿损失具有的特征包括:1、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形式;2、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违约的赔偿损失一般是以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为主;3、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的金钱。同时,当事人也可以事先约定免责的条款;4、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为原则。
(三)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具有违约行为;2、造成损失结果;3、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四)赔偿损失的范围
赔偿损失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是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
(五)约定赔偿损失与法定赔偿损失
约定赔偿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定赔偿损失,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损失计算原则和标准,确定赔偿损失的金额。
(六)赔偿损失的限制
1、赔偿损失的可预见性原则:《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有违约方承担。
(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赔偿损失
1、发包人应承担的赔偿损失:(1)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造成的损失;(2)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3)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4)提供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等造成的损失;(5)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的损失;(6)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造成的损失;(7)验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1)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造成的损失;(2)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3)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损失;(4)与监理单位串通造成的损失;(5)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的损失;(6)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7)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损失。[page]知识点六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的规定
(一)无效合同
《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况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建设工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为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合同法》规定的效力待定合同有三种,即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订立的合同。[page]知识点七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
(一)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1、合同人变更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2、合同变更须遵守法定的程序;3、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合同权利的转让:(1)合同权利的转让范围;(2)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4)从权利随同主权利转让。
2、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的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另一种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一并转让:《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又称概括转让。
(四)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种类:(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以诈欺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的订立的合同。
2、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五)合同的终止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终止的其他情形。[page]知识点八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
(一)违约责任及其特征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特征:1、违反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违约责任
主要具有补偿性; 4、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5、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二)承担违约责任应具备的条件
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是合同当事人发生了违约行为,既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次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便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需要证明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第三,违约方若
想免于承担责任,必须举证证明其存在法定的或约定的免责事由,而法定免责事由主要限于不开抗力,约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三)承担违约责任的种类
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或定金等。
(四)违约责任的免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违约人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只承认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应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
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page]
知识点九 建设工程合同范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
(一)合同示范文本的概念
合同示范文本是指由规定的国家机关事先拟定的对当事人订立合同启示范作用的合同。
(二)合同示范文本的作用
推行这一制度有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合同的签订合法规范,避免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防止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也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有利于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及时解决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和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好社会公共利益。
(三)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工商刑侦管理部门,相继制定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四)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
合同示范文本对当事人订立合同起参考作用,但不要求当事人必须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即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同当事人是否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无直接关系。合同示范文本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并无法律强制性。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各章难易及掌握程度如下: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本章基础知识,概念多,需要重点强化记忆的章节。学员可先浏览教材,把条条框框的概念记一下; 第二章施工许可制度、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这两章内容较为简单,可以通过自学先了解一下内容;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比较难,不过学员也可以先大致浏览一遍,之后精讲班再听老师详细解读这些难点;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内容虽然较为简单,确是历年考试的重点,所以很重要。自己浏览一遍内容后,再来听课,听老师讲解为何重要>>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等法律制度,本章不重要,但也需要仔细浏览一遍教材内容,做到有印象。
[page]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公平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义务要平等
b.公平包括合同的风险应该合理分配
c.公平包括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d.公平包括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确定要合理
2、某施工企业于2000 年承建某单位办公楼,2001 年4 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06 年5 月,甲致函该单位,说明屋面防水保修期满及以后使用维护的注意事项。此事体现合同法的( )原则。
a.公平 b.自愿 c.诚实信用 d.维护公共利益
3、建设工程合同不属于( )。
a.有名合同 b.双务合同 c.实践合同 d.要式合同
4、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
a.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b.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c.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d.有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5、某项目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伪造资质文件为由请求认定承包合同无效。 如建设单位的请求获得支持,则相关的( )也无效。
a. 仲裁协议 b.保证合同 c. 分包合同 d.劳动合同
6、建设工程合同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 )。
a.委托合同 b.买卖合同 c.实践合同 d、承揽合同
7、( )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b.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c.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d.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8、2008 年3 月12 日,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钢铁公司发出一封传真,内容如下:本公司希望向你公司购买二级螺纹钢20t,每吨4800 元,2008 年3 月20 日之前在甲公司所在城市的火车站交货,货到付款,请于3 日内答复。2008 年3 月14 日,乙公司回复:同意你方要求,但请预付3 万元定金。对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通过要约和承诺订立合同,合同已经成立
b.甲公司的传真不构成要约,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c.乙公司的回复不构成承诺,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d.甲公司的传真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回复也不构成承诺,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9、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承诺的是( )。
a.发布招标公告 b.递交投标文件 c. 发售招标文件 d.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某建设工程项目采用直接发包方式,6 月1 日甲建设单位表示同意接受乙施工单位的最终报价,交由乙施工单位施工。乙施工单位随即提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但建设单位对乙的施工能力并不完全放心,遂借口公章已挂失,等重新刻好章后再签。6 月5 日施工单位进场放线并开始搭设脚手架,此后工程进展顺利,9 月15 日工程竣工,9 月30 日双方补签了施工合同。则双方的施工合同自( )起成立。
a.6 月1 日 b.6 月5 日 c.9 月15 日 d.9 月30 日
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受《合同法》关于合同订立一般规则的约束,同时又具有其特殊性。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
b.投标文件是要约,但投标文件并非送达招标人时生效而是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
c.中标通知书是承诺,但中标通知书并非到达中标人时生效而是自发出时生效
d、承诺生效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成立
12、承包商为追赶工期,向水泥厂紧急发函要求按市场价格订购200t42.5 级硅酸盐水泥,并要求3 日内运抵施工现场。则承包商的订购行为( )。
a.属于要约邀请,随时可以撤销 b.属于要约,在水泥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回
c.属于要约,在水泥运抵施工现场前可以撤销 d.属于要约,而且不可撤销
13、建设单位按照与施工单位订立的施工合同,负责电梯设备的采购,于是建设单位向电梯生产厂家发函要求购买两部电梯。电梯厂回函表示“其中一部可以按要求期限交付,另一部则需要延期10 日方能交付”。电梯厂的回函属于( )。
a.要约邀请 b.要约撤销 c.承诺 d.新要约
14、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 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 月1 日寄出承诺信件,5 月8 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 月9 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 月10 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 )。
a.5 月1 日 b.5 月8 日 c.5 月9 日 d.5 月10 日
15、招标人于2006 年4 月1 日发布招标公告,2006 年4 月20 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2006 年5 月10 日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006 年6 月10 日及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006 年7 月20 日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则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
a.2006 年4 月1 日 b.2006 年5 月10 日
c.2006 年6 月10 日 d.2006 年7 月20 日
16、甲以15 万元出卖房屋一套,乙表示愿意以12 万元买入,甲说不能低于14 万元,乙表示最多出13 万元,甲最终同意成交。所以:( )。
a.甲是最终的要约人 b.甲是最终的承诺人
c.乙是最初的承诺人 d.乙是最终的承诺人
17、某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因急于参加认证,于11 月15 日未经检验而使用该工程,11 月20 日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11 月30 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12 月3 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则该工程竣工日期为( )。
a.11 月15 日 b.11 月20 日
c.11 月30 日 d.12 月3 日
18、承包人3 月1 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因自身原因,8 月1 日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整改后,8 月15 日,第二次验收合格。8 月20 日,,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 月30 日,工程交付使用。则本案中,竣工日和保修期自应分别自( )起算。
a.3 月1 日,8 月30 日 b.8 月20 日,8 月15 日
c.3 月1 日,8 月15 日 d.8 月15 日,5 月30 日
19、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 日内应予以答复”。承包人6 月1 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 月5 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
a.予以支持 b、不予支持
c.征求发包人意见 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20、某承包合同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60 日内应予以答复,逾期视为认可”。 承包人6 月1 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8 月5 日,发包人回复说不予认可。承包人即向法院起诉,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则人民法院对承包人的请求应( )。
a.予以支持 b.不予支持
c.征求发包人意见 d.要求承包人提供证据
21、某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建设单位以部分变更无现场签证为由拒绝支付。则对这部分工程量的处理,人民法院应当( )。
a.不予认可 b.委托进行鉴定 c.推定为未变更 d.要求承包人提供相关证据
22、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2 个月内,结清全部工程款”。2005 年10 月1 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10 月10 日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10 月20 日承包人将工程移交发包人,但发包人一直未支付工程余款。2006 年5 月1 日,承包人将发包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及利息。则利息起算日应为( )。
a.2005 年10 月10 日 b.2005 年10 月20 日
c.2005 年12 月1 日 d.2006 年5 月1 日
2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进行建设,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垫资条款,建设单位同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垫资并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垫资利息。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对垫资应当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b.由于垫资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无效
c.法院对返还垫资和支付垫资利息的请求均应予以支持
d.法院对返还垫资请求应予支持,但对支付垫资利息的请求不应支持
24、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垫资20%,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施工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b.由于垫资行为违法,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垫资,不予支持
c.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按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d.由于未约定利息,施工单位要求支付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25、甲建筑公司本身不具备所承揽项目的资质,为了中标借用了乙建筑公司的资质。2010 年12 月,所承建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此后甲因工程款纠纷起诉到法院,建设单位请求认定合同无效。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a.由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b.由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c.由于合同无效,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
d.由于合同无效,人民法院有权收缴甲公司的全部工程款
26、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 甲公司又于乙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主体部分。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
a.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27、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施工合同可能是无效合同,也可能是可撤消合同。认定其为无效合同的必要条件是( )。
a.违背当事人的意志 b.乘人之危 c.显示公平 d. 损害国家利益
28、下列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情形,当事人催告后方可以单方解除的是( )。
a.发生泥石流将拟建工厂选址覆盖
b.由于报价失误,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后表示无力履行
c.建设单位延期支付工程款
d.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不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使该项目已无投产价值
29、某施工合同因解除而效力终止,随着该合同的终止而效力不受影响的条款是( )。
a.标的条款 b.质量条款 c.担保条款 d.结算、清理条款
30、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是( )。
a.因为建设单位拖延提供图纸,导致建筑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
b.因为建筑公司自有设备损坏,导致工期拖延
c.因为发生洪灾,建筑公司无法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竣工
d.因为三通一平工期拖延,建设单位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场地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合同行为中,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有( )。
a.合同签订时,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要求的业绩证明造假
b.合同履行时,现场发生不可抗力,施工企业没有通知甲方,并任由损失扩大
c.合同履行时,施工企业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
d.合同履行时,施工企业工人安排不够,导致工期拖延
e.合同结束时,施工企业泄露本项目要求保密的资料和技术
2、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建筑材料。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拟撤回要约。
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到达乙公司。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 b.与要约同时
c.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前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
e.在乙公司发出承诺后
3、甲建筑公司收到了某水泥厂寄发的价目表但无其他内容。 甲按标明价格提出订购1000 吨某型号水泥,并附上主要合同条款,却被告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故原来的价格不再适用,要采用提价后的新价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水泥厂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b.甲建筑公司的订购表示属于要约
c.水泥厂的价目表属于要约 d.水泥厂新报价属于承诺
e.水泥厂新报价属于新要约
4、某工程竣工后,甲建设单位无力偿还开发贷款5000 万元,也无力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3000 万元(其中含违约造成的损失500 万元),则( )。
a.施工单位和银行均有权与甲建设单位协议折价
b.施工单位和银行均有权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工程项目后优先受偿
c.竣工之日起6 个月内,施工单位有权要求其3000 万元债权优先于银行受偿
d.竣工之日起6 个月后,银行有权要求其5000 万元债权优先于施工单位受偿
e.施工单位无权就其500 万元因建设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主张优先受偿
5、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
b.村委会负责人为获得回扣与施工单位高价签订的村内道路施工合同
c.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他人签订的转包合同
d.分包商擅自将发包人供应的钢筋变卖签订的买卖合同
e.施工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垫资施工合同
6、在施工合同中,( )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a.施工企业伪造资质等级证书签订 b.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签订
c.施工企业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 d.建设单位的违约责任明显过高
e.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强制性标准
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转让行为无效的是( )。
a.甲将中标的某项目全部转让给乙施工单位
b.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c.甲将中标的某项目的劳务作业全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丁企业
d.甲不顾合同约定的不得转让债权条款,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e.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8、某借款合同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随之转移的其他权利有( )。
a.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b.任意撤销权
c.担保权 d.抗辩权 e.抵消权
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合同转让行为无效的是( )。
a.甲将中标的某项目全部转让给乙施工单位
b. 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没有通知乙单位
c. 甲将中标的某项目的劳务作业全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丁企业
d.甲不顾合同约定的不得转让债权条款,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e. 甲将自己对乙单位的一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随后通知乙单位
10、施工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 )。
a.在订立施工合同时显失公平 b.施工单位以欺诈手段订立,且损害了国家利益
c.违反了《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 d.订立合同时,建设单位存在重大误解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a c c a b d d c d b c d d b c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b a c b a d c c d b d d c d c
二、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abe ab abe abde bc
6 7 8 9 10
abe ab cde abd ad
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法规科目单项选择题60题,每题1分,共计60分;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2分,共计40分;总计100分。大家根据233网校老师讲课中的章节重难点指引,看最新教材进行预习,再来听精讲班老师解读教材考点,听课时就不会一头雾水,思路会比较清晰,也容易掌握各个考点。点击听课,进入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