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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2036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考点1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见表2—13。
表2—13合同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
内容 |
按月结算 |
按月结算指先预付部分工程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清算的办法。单价合同常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 |
分段结算 |
分段结算指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形象进度一般划分:基础、±0.000以上的主体结构、装修、室外及收尾等。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
竣工后一次结算 |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开工前预付一定的预付款或加上工程款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
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
考点2预付款的支付
1.预付款的额度
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
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中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或金额)。
2.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或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如有)后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支付申请的7天内进行核实后向承包人发出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的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
考点3预付款的抵扣
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扣回方式,常用的扣回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承包人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①起扣点的计算公式。(来源于:233网校)
考点4进度款的支付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中结算价款总额计,不低于60%,不高于90%。
1.承包人支付申请的内容
(1)累计已完成的合同价款;
(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3)本周期合计完成的合同价款,包括本周期已完成单价项目的金额、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本周期已完成的计日工价款、本周期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
(4)本周期合计应扣减的金额,包括本周期应扣回的预付款和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
(5)本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合同价款。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
(1)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的14天内根据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内容予以核实,确认后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按照支付证书列明的金额向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3)发现已签发的任何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数额,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承包双方复核同意修正的,应在本次到期的进度款中支付或扣除。
考点5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范围,应以国家现行计量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1)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2)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天内仍未支付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3)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