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期货交易制度与合约
第三节 期货交易流程
一、开户:
1.在我国,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2.开户流程:
(1)申请开户,可分为自然人客户和法人客户。
(2)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3)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4)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3.交易编码:
监控中心应为每一客户设立统一的开户编码.由12位数字构成,前4位为会员号,后8位为客户名。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户,客户号相同。
二、下单
1.常用交易指令
(1)市价指令,指按当时市价即刻成交,一旦下达不可更改或撤销。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下达时必须指明具体价位。
(3)停止限价指令,指当市价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
(4)止损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5)触价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与止损指令区别在于:其预先设定的价位不同;止损指令用于平仓,触价指令用于开仓。
(6)限时指令,指要求在某一时间段内执行的指令,否则自动取消。
(7)长效指令,指除非成交或由委托人取消,否则持续有效的交易指令。
(8)套利指令,指同时买入和卖出两种或两种以上期货合约的指令。
(9)取消指令,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2.指令下达方式:
(1)书面下单。
(2)电话下单。
(3)网上下单。
三、竞价
1.竞价方式
(1)公开喊价方式
(2)计算机撮合成交(国内期货交易所):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在每一交易日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在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始后的竞价交易。
2.成交回报与确认
客户对结算单有异议,下个交易日开市前书面提出。
四、结算
1.结算的概念与结算程序
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但不直接进行,期货公司承担这项工作。
大连、郑州、上海交易所实行全员结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分级结算,只对结算会员结算,再由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结算。
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
2.结算公式与应用
(1)结算的相关术语。
①结算价(Sett1ementPriCe)是当天交易结束后,对未平仓合约进行当日交易保证金及当日盈亏结算的基准价。郑州、大连、上海的为当时成交价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为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值。
②开仓、持仓、平仓。
(2)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公式及应用。
①结算准备金余额的计算公式
五、交割分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1.交割的概念:
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现金交割)。
2.交割的作用:
(1)交割是联系期货与现货的纽带。
(2)交割是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趋向一致的制度保证,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
3.实物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的确定
(1)实物交割方式:集中交割(目前我国采用)和滚动交割。
(2)实物交割结算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计价,再加上不同等级商品质量、
仓库地点的升、贴水。
4.实物交割的流程:
(1)交易所对交割月份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
(2)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进行标准仓单与货款交换。
(3)增值税发票流转。
5.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
标准仓单的形式有仓库标准仓单(最主要)和厂库标准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