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22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23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各省辖市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考生属地化管理,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外籍人员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试人员报名时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如发现虚假信息,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格处理。
三、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2个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模式,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及办法、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9:00至4月1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打印《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考生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http://link.233.com/28357(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link.233.com/25849/examfront(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交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仅限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后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资格审查
1.审查部门。资格审查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各级人社(职称)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监督与指导。
2.审查范围。助理社会工作师新、老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社会工作师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1)《资格考试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显示为“新考生”或“异地考生”;(2)《资格考试报名表》左上方“考生类型”显示为“老考生”,但“档案号”报考年份为“2017”和“2018”(“档案号”第四位至第七位为报考年份)的“老考生”。
3.时间安排。资格审查时间段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11日。
4.审查要求。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下称《考试报名汇总表》),集中到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水平证书。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要求,本次考试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学历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
5.省直考生资格审查安排。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4月11日。省直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于2019年4月10日前送至省民政厅(审查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祥盛街18号415房间,咨询电话:65906095)进行资格审查。省民政厅审查合格后,将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郑州市顺河路32号)。
6.省辖市考生资格审查安排。省辖市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民政部门与人事考试机构商定后公布。
各省辖市及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条件考生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打印填写《考试报名汇总表》,并集中到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民政部门将全部审查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考试报名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考试报名汇总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4月16日9:00至4月20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交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link.233.com/28357),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汇总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9年6月14日9:00至6月21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8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编:100032,联系电话:010-58124852,58124839,58124841,58124842。
六、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确保审查信息的完整,防止漏报和误报。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8357)查询成绩。
附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