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残疾人社会工作概述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帮助残疾人所开展的社会福利服务性质的工作,其核心和主要内容是康复社会工作,一般通过专业新社会福利机构或以社区为载体实施对残疾人实施康复服务的过程。残疾人在社会上处于不利的地位,实行人道主义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基本道德规范;而人权保障则是国家的责任。
6.1.1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内涵
(1)残疾人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对残疾人有如下定义:“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法规所说的残疾人,主要包括肢体残疾者、听力残疾者、言语残疾者、视力残疾者、智力残疾者和精神残疾者6种。还有一些残疾人兼有两种甚至两种以上的残疾,他们属于综合性多重残疾人。
(2)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定义 残疾人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帮助残疾人补偿自身缺陷,克服各种环境障碍,重新回归社会生活的专业活动。这种专业化的实务性工作使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工具和手段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服务。其目的与宗旨是帮助残疾人提高社会地位,改善生活质量,获得社会保障,在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基础上,与健全人一样共享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医疗、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维权、社会救助、辅助用品用具等方面。残疾人既是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也是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资源;各类残疾人既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扶助,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6.1.2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特点
(1)崇尚专业的社会伦理精神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残疾人社会工作者认为开展工作的前提是:①残疾的病人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②康复服务应有多部门的参与;③康复依赖于许多专业人员的努力;④残疾人社会工作需要残疾人及家属的积极参与;⑤残疾人一般不需要广泛使用抢救及支持生命的技术;⑥康复对象难以确定治疗的终点;⑦残疾病人关心的是外观形象、残存功能和在社会及职业方面的角色。
(2)提倡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社会工作者可以与其他求助的案主有感同身受的对话,却很难有自身残疾的感受,甚至要克服残疾人心理障碍的负面影响。因此,残疾人社会工作应强调和提倡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
(3)充分利用社会网络利用社会支持网络开展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思想方法。残疾人特别需要社会各界主动地给予帮助,尤其是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和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网络对他们的支持。在社会支持网络中,家庭、亲友与邻里、民间非营利组织、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以及政府和志愿者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4)有效利用调解的方式调解是人类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各种矛盾冲突时所普遍采取的一种解决方式。调解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和为贵”的思想。调解是我国民间有悠久历史的“本土化”社会工作一种独特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在残疾人社会工作中,应该充分利用这种方式,并提倡团队协同工作的方法,综合地协调解决残疾人的社会问题、家庭问题和个人问题。
(5)充分利用保护性政策 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保障政策,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的特征之一。关系到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残疾人教育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按比例就业政策等,都需要社会工作者在为残疾人服务过程中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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