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二:儿童的特点
1.社会属性的特点
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的基础;儿童是每一个家庭的基础;儿童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
2.成长发展的特点
(1)快速性:儿童的身体迅猛成长,到18周岁时,心理人格基本形成,社会行为规范也处在基本完成的状态。
(2)阶段性: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会表现出某些稳定的、共有的典型特点.也有需要完成的共同的社会心理发展任务。儿童成长阶段通常包括婴儿阶段(0~1岁)、幼儿阶段(2~3岁)、学前阶段(4~5岁)、学龄阶段(6~12岁)和青少年阶段(13~18岁)。
(3)顺序性:身体的快速生长和发育过程中,遵循从上到下、由近到远、从小到大、由低级向高级的顺序性。社会心理发展也具有顺序性,婴儿时期信任人格;幼儿时期自主人格;学前阶段勤奋人格。
(4)不均衡性:各系统发育不均衡,经历两个快速阶段:一是出生后第一年;二是青春期。神经系统发育较早,生殖系统发育较晚,免疫系统到12岁左右趋于成人水平。
(5)个体差异性:在身心发展的表现形式、内容和水平方面,都有个性化特点。
(6)分化与互补性:生理和心理能力的发展和成熟,多数情况下都依赖于明确分化的生理机能的作用,但在总体发展水平方面,却又表现出一定的机能互补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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