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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3月11日-4月9日

来源: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03-02 10:07:00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link.233.com/25032)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ink.233.com/22686),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上午9时起至2013年4月9日下午17时截止。自2013年4月9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 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3.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4.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缴费时间、地点

  1.报名确认缴费时间: 2013年4月1日-3日、8日-9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确认缴费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3.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737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有关报考条件问题,可咨询广东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值班电话:020-83312017。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均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6月10日9:00-14日17:00期间)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用书

  考生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登录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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