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及考点设置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5日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工作年限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条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应一次通过2个科
目考试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考试,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9:00至3月18日17:00。考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请考生核对准确后再进行上传。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2013年3月2日9:00至3月20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3月21日至3月22日正常上班时间进行。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0日9:00至4月16日17:00。
(一)新考生报名办法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和首次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名办法报名。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6230)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洛阳市考生在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主管单位代码应选择“无”,考区和报名点要填“洛阳市”。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3份(1份本人留存,1份交主管单位。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2)《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及word格式电子版;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的步骤: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单位(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有代码的单位)报名并资格初审,由主管单位将审查合格人员汇总后打印填写《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2份(1份主管单位留存, 1份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2)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人才市场大楼415房间,电话:63119658)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3. 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老考生报名办法
1. 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往年已参加过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6230)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1份交主管单位,1份考生自己留存)。
2.网上缴费。老考生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不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方法同新考生)。
(三)打印准考证
2013年6月10日9:00至6月15日14: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6230),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省直和中央驻洛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六、注意事项
(一)各主管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主管单位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予报名。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人事隶属关系、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名,任何人不得跨地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有关审核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
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并
通过审查后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社会工作师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报名汇总时,将初级与中级的考生分别汇总。
(六)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九)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26230)查询考试成绩。
201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