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盐县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盐委社工办〔2018〕14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县属各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2018年考务工作安排,及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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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对象
本次海盐县审查工作的对象为在海盐县报名参加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且成绩全部合格的新考生以及由外省转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参加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老考生。去年已通过考前资格审查的中级考生今年不再参加审查。是否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审查,以考生收到省考办短信通知为准。
二、审查工作安排
审查分为实地审查和网上审查两种方式,考生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审查。
(一)实地审查
1.审查地点:海盐县海滨西路天宁寺尚游城新天地广场5号楼海盐县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一楼活动室
2.审查时间:8月20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需提交的材料:
(1)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入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
(2)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需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教育部认可);
(4)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注意: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用提供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二)网上审查
1.考生访问网址: http://link.233.com/10660/的“社工师登记”系统入口。
2.审查时间:8月15日—22日。网上审查非因条件不符合原因未通过的可以到实地进行审查,网上审查通过的不必再进行实地审查。
3.审查方式
考生点击“用户注册”注册后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电子照片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电子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照片;
(3)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电子照片(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的社会工作本科应届生不需要提供)。
4.通过审查
审查通过的,将由工作人员点击审查“通过”按钮进行确认;审查不通过的,将由工作人员退回考生资料,退回后考生可以再次上传相关材料,不限次数。注:退回操作不会有短信提醒,因此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查状态,避免逾期。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三)“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但应由各单位分别出具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8年12月。
(四)“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五)代办问题
报考条件现场审查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代办人应持有考生签署的委托书并载明考生联系电话。
(六)逾期问题
对逾期未参加审查的考生,工作人员将电话告知,在8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8月28日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
联 系 人:吴育智虞璠
联系电话:0573—86110180,0573—86186320
中共海盐县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附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_______同志,从事社会工作累计共__年。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
年 月 — 年 月 |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