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四个等级
社会工作者四级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级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社会工作者二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社会工作者一级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等级:——社会工作者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1959年以前出生,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社会工作者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